联系我们
合肥市宏发起重机有限公司
电话:15395130713传真:0551-67700013
QQ: 1187675868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肥东新城开发区燎原南路50号
轮轮式起重机使用的一般要求
时间:2013-10-16 点击:1740次
轮轮式起重机使用的一般要求
(1)起重机用火车或轮船运输时,可沿着13°以下的斜坡自行行驶到铁路平板车或轮船上.铁路运输时,将起重臂、斜支架、操纵室顶棚、变幅滑轮组拆下放于平板车上.并用枕木垫好.回转 平台与机架面须用木楔楔紧.防止转动.此外,还要支上支腿,以减少轮胎负荷.刹紧手制动器, 其轮胎前后须用木楔换紧,并用钢丝绳将机身四角拉紧,拆下的附件,亦必须捆绑牢固,任何方 向绝不允许有移动.
冬天严寒季节,必须将散热器内的水及蓄电他内的酸液放出。
(2)起重机使用时.无论用支腿或不用支腿,依照起重机性能提升最大载荷时必须先将重物提 升离地面20-50cm,试验离合器、制动器是否可靠,稳定性是否良好。
(3)在进行任何作业前.起重机司机必须事先发出信号.
(4)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.轮胎气帐应为70N/㎝?,
(5)在正常工作条件下,起爪机应处于水平位置.如在不平场地工作时,机架倾斜度不得超过 3°,放下支腿,在支腿下方垫以方木.
(6)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被其他物件压着的重物.
(7)负载起落起爪臂时.只允许低速进行,同时其幅度及起重里不得超过规定范围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