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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宏发起重机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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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起重机械需备案方可使用
时间:2013-11-12 点击:1757次
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防止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,。山东日照市采取多项措施,全过程、全方位,扎实做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。
山东日照市质安站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,安装单位必须在办理安装告知登记备案手续同意后,方可进行安装。强化检验检测管理工作。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前,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,一律不准使用。
加强使用登记管理工作。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,并加强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、维护管理工作。扎实做好拆卸管理工作。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前,拆卸单位必须在办理拆卸告知手续同意后,方可进行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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